此外,企業監事還可以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議案,并履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企業監事的其他職權監事會的職權有哪些,監事是什么職位,要承擔什么責任,根據我國公司法有關規定,企業監事主要承擔監督的責任,監督對象主要是企業的財務狀況、董事高管執行職務的行為、董事會決議的事項等等。
監事會的具體職責包括: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檢查公司財務;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其他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2、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3、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等。《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3、監事是什么職位,要承擔什么責任根據我國公司法有關規定,企業監事主要承擔監督的責任,監督對象主要是企業的財務狀況、董事高管執行職務的行為、董事會決議的事項等等。如果企業監事發現財務狀況有異常的,可以進行調查,或者在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調查工作,該聘請的費用由企業承擔,如果企業監事發現董事高管有不當行為的,可以要求他們予以糾正,甚至提出罷免。此外,企業監事還可以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議案,并履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企業監事的其他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