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承擔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且錄用的畢業生專業與行業相匹配 3分
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3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推薦,并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確認后予以公布。)
3.自主創業
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企業經營情況良好 5分
(畢業生須為符合相關要求創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為原始發起人(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補入資金的創業情況),在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說明:畢業生學校及專業加分以學校及專業代碼為準。
三、《投靠類落戶、遷戶上海》政策
★內容依據:
1、《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事項名稱: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代碼:1221)
2、《關于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適用對象
①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您可登入“上海公安門戶網”(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 查看本市夫妻投靠其他類型的戶口遷移政策規定或請您前往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咨詢,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務告知單》 根據菜單內容準備材料,材料齊全后提出申請。
夫妻投靠落戶的申請條件、流程、材料
②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后,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下同),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戶口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市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下同)落戶。
(二)原由本市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現已被批準回滬落戶的人員,其生育的子女從未就業、未婚未育、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年齡不超過25周歲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經市教委批準已在本市落戶的高校畢業生,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滬居住生活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收養外省市小孩,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證》后隨父(母)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準予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③老人投靠
(一)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準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人才引進》直接落戶
★內容依據:
《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滬府發〔2010〕28號
★適用對象
擁有 高學歷 、 高級專業 、 高新技術 人才;
就職于 金融重點機構 、 貿易重點機構 、 航運重點機構 、 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 人才;
屬于 行業專門人才 , 航運專門人才 、 傳統醫學人才 、 體育專門人才 ;
還有一些不同引進標準的:投資創業人才、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1類人才申請落戶
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這11類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