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上述資料到所在轄區的戶籍辦理處(行政服務中心)填表申請入戶,資料符合受理后,會給你出具戶籍準遷入證,在持準遷入證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籍遷出手續,在回到中山戶籍處辦理入戶登記手續,辦理戶口本,戶口本出來后在持戶口本照相辦理新的身份證。戶籍不在中山市,已在中山辦理居住證(含居住登記),目前在中山市工作并累積滿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流動人員可申請積分入學排名。
1、如何在中山辦理落戶?
目前入戶中山的政策是:1、連續三年的居住證和三年的社保(連續的不中斷);2.自有住房。還可以走引進人才入戶中山,滿足上述1.2兩個條件可以辦理入戶,需本人提供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房產證、居住證原件(流管辦三年居住的證明)和三年社保參保證明。持上述資料到所在轄區的戶籍辦理處(行政服務中心)填表申請入戶,資料符合受理后,會給你出具戶籍準遷入證,在持準遷入證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籍遷出手續,在回到中山戶籍處辦理入戶登記手續,辦理戶口本,戶口本出來后在持戶口本照相辦理新的身份證,
2、中山積分入學?
按照新政策,流動人員積分入學管理計分標準仍由兩部分組成,即基礎分和附加分。其中,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參保情況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人才崗位、專利創新、表彰獎勵、社會貢獻、納稅情況、社會教育等六項內容,取消了衛生和計劃生育、兒童隨行卡辦理等得分項目,一、取消了工作累計滿半年的限制舊政策:戶籍不在中山市,已在中山辦理居住證(含居住登記),目前在中山市工作并累積滿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流動人員可申請積分入學排名。
新政策:戶籍不在中山市,但目前在中山市有穩定工作,積分累計達到30分以上的流動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由其本人申請并經市相關職能部門核實,可申請積分入學排名,二、新增繳納3個月社保的規定舊政策:無繳納社保要求。新政策:已在中山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含居住登記)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提出申請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繳納社會保險(派駐中山分支機構,可在總部所在地繳納社會保險),且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滿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
申請積分入學,需同時具備上述兩項條件。三、碩士以上學歷積分翻倍舊政策:本科及以上學歷積80分,新政策:本科積90分;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以上的積15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計積分,四、大專以下學歷不計分舊政策:大專60分,高中(中專、中職)15分,初中10分。新政策:大專50分,初中、高中(含中專、中職)不計分,
五、專業技術越強積分越高舊政策:職業資格方面,初級工10分,中級工20分,高級工40分,技師60分,高級技師80分;專業技術職稱方面,初級職稱40分,中級職稱60分,高級職稱80分。新政策:初級技工積10分;中級技工積20分;高級技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積50分;技師、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積80分;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高級積100分,
按最高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計分,不累計積分。六、房產積分大幅降低舊政策:本人、配偶、子女或雙方父母在中山擁有合法房產(住宅)積150分,新政策:本人或配偶在中山市擁有合法房產(住宅)積100分,產權人為多人的,按本人和配偶合計份額的比例進行積分,多套房產(住宅)不可累積積分。七、鼓勵在中山繳納住房公積金舊政策:按月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每滿3個月積1.2分,最高限30分,
新政策:在本市按月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每繳交3個月積1.5分,最高限48分。八、公交工作人員也可加分舊政策:高新技術企業工作技術人員、總部企業工作技術人員、環衛工作人員在中山從事環衛工作滿3年以上,每滿1年積5分,最高限30分,新政策:1.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技術人員,每滿1年積6分,最高限48分。2.總部企業就業的技術人員,每連續滿1年積6分,最高限48分,
工作企業同時為高新技術和總部企業的,不重復計分,按最高單項分值計分。3.在中山市從事環衛工作滿1年積6分,每增加1年再積6分,最高限48分,4.在中山市從事公交運輸工作滿1年積6分,每增加1年再積6分,最高限48分,九、道德模范可加50分舊政策:無新政策:近5年內,充分發揮道德模范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引領作用,獲文明系統評為“中山好人”的加50分,“廣東好人”的加75分,“中國好人”的加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