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號,教育部下發了《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規定。》,發文設立了六條紅線,其實部分家長名義上是給老師送禮,或者發個紅包。嘴上說是表達一點心意,而實際上是有求于老師,一旦老師沒能把事情辦成,就會檢舉老師。有個家長,在孩子班主任老師生日那天,給老師發了一個500元的紅包,說是祝老師生日快樂,表達一點心意,
聊天時希望老師能把孩子座位往前排排。這個學生的個子在班里算是高個子,后來在這個學生過生日時,老師私下也給這個家長發了600紅包,算是給孩子買生日禮物了。由于班里人數多,座位一直是按照高矮順序排的,可以左右調換,無法前后調換,因為個子高的坐在前面會擋住個子矮點的,班主任就沒有給這個學生調換位置,等到學期末,這個家長因為自己的孩子和同學吵架的事,她認為班主任偏向另一個學生,處理得不合理,就和班主任吵了幾句,為此就把班主任舉報了,還出示了微信紅包截圖。
結果就不用說了,倒霉的當然是老師了,所以,作為老師,就算自己餓死,也不要相信家長的那點“心意”,這種家長在給你送禮發紅包時會一直保留“證據。”為的就是他不滿意時可以作為證據來舉報你,按相關法律來說,行賄受賄都是違法的,家長行賄也應當受到懲罰,可是生活中倒霉的只有老師,家長不會受到懲罰。有些家長的用心就是叵測的,
4、班主任被舉報收禮,家長聯名挽留:公平公正被陷害,老師行業現在變成了高危行業嗎?
近日,深圳市南山區第二外國語學校六年級的一位班主任,被舉報“收禮”而遭到了校方的調查。據該校的一位家長說:這是場“陷害”:“那位舉報老師的家長以前和被舉報的老師關系如閨蜜,那位家長曾送過幾次禮物給老師,比如商場標價500元的包,有次送回了一個價值800元的玩具飛機,而家長卻把每次送禮的截圖都保留下來,
老師雖然每次都有回禮,但沒有想留下什么證據。即使沒有“閨蜜之情”,但禮尚往來,也是人之常情,老師怎么也不會想到被人挖了陷阱,真是應了那句話:防火防盜防閨蜜,這年頭,閨蜜可真真的是不簡單啊——你待把對方當閨蜜,對方卻把你當宿敵,都說人心換人心,為什么有的人的心,無論你如何對他好,也化解不了心中對你的怨恨,而只因為你不愿放棄自己的底線,不愿違背道義和做人的良心?這件事情讓人想起了一件往事,它們是多么地相似:2017年的農歷大年初一,廣東連州一名班主任收到了學生家長的88.88元的紅包,點開后馬上回贈90元紅包,認為是過節,大家圖個開心,也是禮尚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