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加租的,政府要重罰2.房東自愿,房東根據自身情況,可減免或不減免3.建議深圳取締二房東,因為二房東根本沒有帶來居住什么條件,反而推動了房租的快速增長,水電費加倍手,隨意加租,特別是商店要取締二房東,取締進場費、喝茶費這些亂七八糟的費用,阻礙了實體經濟的復蘇,建議租賃要由政府主導,押金交政府保管,還有租金進政府指定銀行系統(哪怕承租人給手續費都行),避免房東二房東偷稅漏稅。
1、房東不肯減房租,又不能營業,怎么辦?有好辦法沒?
在疫情面前,不減租的房東分兩種,一種是商業租房,一種是自住租房,不肯減租的一般是自住租房的房東,這個也因人而異,遇到房東好的,也減一些,遇到不好的,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他不減你拿他也沒辦法,畢竟是他們私人的房子,換位思考一下也情有可原,畢竟誰都不愿白白損失自己的利益。在深圳,商業租房的,部分老板還是值得稱贊的,他們都有主動減一半的租金,對于我們租戶來說,多少還是比較欣慰的,
2、疫情期間,深圳房東應不應該減免房租?
1.出現加租的,政府要重罰2.房東自愿,房東根據自身情況,可減免或不減免3.建議深圳取締二房東,因為二房東根本沒有帶來居住什么條件,反而推動了房租的快速增長,水電費加倍手,隨意加租,特別是商店要取締二房東,取締進場費、喝茶費這些亂七八糟的費用,阻礙了實體經濟的復蘇,建議租賃要由政府主導,押金交政府保管,還有租金進政府指定銀行系統(哪怕承租人給手續費都行),避免房東二房東偷稅漏稅。
3、房東不同意免租怎么辦?
你好,很愿意回答這個問題,本人工作在上海青浦,2019年4月份,跟兩位同事一起在青浦的郊區租了1套3居室(2居室改造房),月租金3300元,3人平攤,房租每季度付。到10月份,一位同事調動到阜外公司,自然就退租了,房租輪到我跟另一位同事平攤,考慮到租金壓力,我把空余的次臥出租出去了,房子每月租金750元,水、電、氣、網費按人頭平攤,按照當初的協議,這個次臥只出租三個月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5日,租戶說家里有事,然后就回家了,直至2月10日單位要復工,我從老家回到上海住處,聯系租戶,她告訴我說浙江老家在疫情期間管的嚴,高鐵停運,暫時回不來,房租往后順延1至2個月,出于人情考慮,我答應了。可就在今天,我又聯系她該補交2個月的房租了,她居然說國家不是出臺減免房租政策了嗎?還說她人都沒住,還要什么房租?我就直接告訴她,第一,我的房東沒有給我減免;第二,你開了酒店不去住,難道人家不收你錢嗎?今年春節疫情突發,各行各業都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對于主動免租的業主值得尊敬,但不應道德綁架所有業主、相關機構要求全部免租,否則可能損害房屋租賃這一民生行業的良性發展,最終造成租客、業主、行業等多方共損的局面,對于房東開說,疫情期間,給你減免,那是情分,不給減免,那是本分,租戶可以把自身困難跟房東實事求是講清楚,通過友好協商,適當調整租金水平或者適當延時支付租金,不能單方面的將自己的訴求強加到房東身上,
對于此種情況,我也查閱了相關資料,明確答案就是:在疫情期間減免租金是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依據當地具體情況出臺的地方政策,鼓勵出租人減免經營者的租金,這里提到“經營者”,主要指企業,而不是指個人,說白了只為企業減免房屋租金,至于個人租房是否減免取決于出租方意愿,住房租賃屬于市場行為,不應該強制要求任何一方減免房租。
4、深圳孩子上學,房東卻不愿意在租房證明上,給予支持,該怎么辦?
謝邀!我在麒麟花園做地產,就麒麟學位說說自己的看法。現在南山區的好學位都是鎖定九年的,所以學位一旦被報名,意味著九年之內這套房子學位不能再給別人用,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因為很多人買學位房,小孩都是3--6歲,1--3年就要報名上學,如果買一套房子,學位用不了,那對于客戶來說是一定不會考慮的,不管這套房子性價比多高!拿小戶型為例,麒麟花園40平小戶型如果明年就能報名上學,單價12萬沒有什么問題,12月出來一套當晚被秒殺!如果學位剛被用,那就意味著九年之內就算你買了也不能報名上學,40平房子10萬一平也不見得有人買!也就是說40平的房子,學位有沒有被占用,差價80萬以上!!!所以,看似學位問題,其實是經濟問題,而且是很嚴重的經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