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法院的聘用制書記員,還是勞務派遣工,干時間長了,工資會有調整,但調整的幅度極低。工資調整與法院人員整體增資、調工資基本沒有什么聯系,別人調工資是法定的,聘用制書記員調工資是隨社會平均收入水平的上漲,定期不定期調整,沒有什么必須的要求,關于以后書記員改革,我認為出路有二,一是新增書記員以勞務外包或者勞動代理形式進入法院工作;二是現有書記員拓展晉升空間,通過和組織部門溝通,可以在法院招錄行政事業編制人員時,書記員可以相對優先,三是通過績效工資等方式增加書記員收入。
1、聘用制書記員工資多少?
聘用制的書記員工資是多少?對于山東省并不是十分了解,但是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幫你分析一下。首先五線城市的一名書記員,工資并不是很高,一般在2300元的月薪,享受的待遇一般都是五險,沒有公積金,假期待遇都是跟著所在單位來規定,如果體制單位,那么休息的假期相對較多,因為這種類型的單位,管理相對人性化。如果是企業,那么就要按照企業的相關規定,實施企業休假的制度,
如果是聘用制的書記員,那么也就說是臨時工,工資待遇一般還會進行相對應的下降,享受的社保福利會根據企業的標準來判定。很多私人企業為了縮減開支,為員工只繳納了兩險,大多數都是養老和醫療,而且工作量相對要繁重一些,是比大多數企業并不會養閑人。所以在選擇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些,不然進入“火坑”,對自己沒有什么好處,
2、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有前途嗎?
法院的聘用制書記員,就是個臨時工,打工拿工資,還拿的是低工資,扣除“五險一金”后,到手也就兩千多元,勉強糊口而已。別想著轉正,也別想著入編,不要抱著干時間長了會有成為正式法院職工的念想,或者努力努力過了司法資格考試就有不同的待遇這樣不靠譜的念頭,許多法院的聘用制書記員,還是勞務派遣工,干時間長了,工資會有調整,但調整的幅度極低。
工資調整與法院人員整體增資、調工資基本沒有什么聯系,別人調工資是法定的,聘用制書記員調工資是隨社會平均收入水平的上漲,定期不定期調整,沒有什么必須的要求,許多人雖然頂著“聘用書記員”的頭銜,但干的卻是其他崗位的工作,比如辦公室文秘等,這都沒有什么不同,臨時工就是出力的,哪兒缺人往哪兒補,哪兒工作辛苦去哪兒,沒有什么選擇的余地,也沒有人會因為你干的工作非常重要非常辛苦,就會給你不同的待遇,頂多說一聲“辛苦”而已。
想轉正,只有考,參加公務員考試,或者事業人員招考,不限于法院,考上了就是正式工,考不上也沒有辦法,人事管理越來越嚴格,天津等地都在試行取消事業編制,各地也在著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的替代模式,許多過去的“鐵飯碗”,都變成了“瓷飯碗”,不要再執著于公職人員和編制,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職業,并能因此取得更好的收入,才是最好的工作。
3、相親男是檢察院的聘用制書記員,一個月工資三千,有前途嗎?
實話實說沒有什么太好的前途,也就是一個穩定點的工作而已,說起來在檢察院上班,名頭上好聽點,檢察院的聘任制書記員也叫作檢察院文員,是機關事業單位購買社會服務的一種形式,文員雖然人在檢察院工作但并不是公務員或者事業編制,甚至連合同都不是和檢察院簽的而是和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署的。其他地方不清楚,某一線城市的文員均是兩年簽一次勞務合同,工資由檢察院打給勞務派遣公司然后再代發給文員本人,
檢察院文員從理論上來說和社會上的打工人沒有區別,并不是所謂的鐵飯碗,需要不斷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如果遇到政府部門縮減開支的年代,那么文員毫無疑問是先要砍掉的一塊,當然,大部分情況下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現在的經濟狀況并不會那么糟糕,所以我說文員的工作算是比較穩定的,不太用擔心失業。就具體工作量來說,文員的工作不算忙碌,至少和那些996的打工人無法相提并論,
一般來說準時上下班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周末節假日幾乎不可能加班。工作量尚可、工作還算穩定,這是檢察院文員的的優勢,但付出的代價是工資較低且沒有什么好的發展機會,題主提到了每月3000元工資,說明你在二、三線城市,一線城市的文員工資不會只有3000元,不過,即使在二、三線城市,這樣的月收入也不算高,對于需要貸款買房的人來說經濟壓力還是不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