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辯證邏輯的規律是以辯證法為主導的,但辯證邏輯作為思維的一般規律,有其特殊的表現形式,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認識,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常用的方法是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但是辯證邏輯的規律與形式邏輯的規律密切相關,辯證邏輯的基本規律與辯證法三大基本規律相同,是辯證法的延伸。
辯證邏輯的基本規律與辯證法三大基本規律相同,是辯證法的延伸。而且辯證邏輯的規律是以辯證法為主導的,但辯證邏輯作為思維的一般規律,有其特殊的表現形式,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認識。我覺得辯證邏輯基本法是這樣表述的:1。對面* * *是同一個* * *改造;2.量變* * *度* * *質變;3.肯定* * *否定* *肯定;4.具體* * *抽象* *具體;5.個性* * *共性* *個性(或特殊* * *一般* * *特殊)。但是辯證邏輯的規律與形式邏輯的規律密切相關。辯證邏輯規律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符合形式邏輯的三大規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辯證思維方法包括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抽象與具體、邏輯與歷史的統一。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常用的方法是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辯證思維的獨特方法是抽象和具體的邏輯與歷史的統一。第一種也是最基本的思維方式是歸納和演繹。抽象和具體抽象是對客觀事物本質某一方面的概括或規定。思維具體性或理性具體性是在抽象基礎上形成的綜合,不同于感性具體性。人對事物的認識經歷了一個從(感性)具體到抽象,從抽象到(理性)具體的過程。對于辯證思維來說,重要的是從抽象上升到具體。與歷史邏輯的統一。同時,從抽象到具體的過程,是再現具有邏輯必然性的對象的歷史發展的過程。邏輯和歷史的統一是從抽象到具體的內在要求。是邏輯思維或抽象思維,以理論的形式反映客觀事物的規律性。歷史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客觀現實的歷史發展過程,二是人類認識的歷史發展過程。它是歷史邏輯的基礎和內容,是歷史的理論再現,是“被修正”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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