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1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確認,法律依據:《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辦理的程序和時限:1。
交通事故辦理的程序和時限:1。交警進行現場勘查;2.交通警察做出事故責任認定;3.處罰責任方;4.賠償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十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確認?!兜缆?1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確認。道路交通事故確認函應當在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被扣押后十日內作出。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和鑒定意見確認之日起五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確認函》。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確認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2、 交通事故 處理程序規定是怎么樣的法律解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上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法律依據:《路交通事故 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1)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2)道路交通事故因兩個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雙方均無道路過錯交通事故。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如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