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獻血辦獲悉,獻血證遺失,是不予補辦的,但網民只需攜帶身份證到市獻血辦做補辦登記,即可獲得“獻血證明”,此證明與獻血證的作用同等。又根據兩次獻血間隔不少于六個月的規定,有踴躍報名獻血者,幼兒園予以鼓勵,二)獻血者本人自獻血之日起五年后臨床用血的,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1、獻血證怎么補辦?
從市獻血辦獲悉,獻血證遺失,是不予補辦的,但網民只需攜帶身份證到市獻血辦做補辦登記,即可獲得“獻血證明”,此證明與獻血證的作用同等。答案補充1.根據《獻血法》、《獻血條例》規定,十八周歲至五十周歲的公民均是獻血報名的對象,所以,本園在此年齡段內的教工均是無償獻血的報名對象,2.每次獻血報名辦法采用個人報名和集體報名相結合的辦法。
集體報名是指幼兒園將全園在18周歲至50周歲的教工依出生年月進行排序,然后根據年齡排序,由從高到低和從低到高同時進行,每次年老者比率低些,年青者比率高些。個人報名是指在18周歲至50周歲年齡段的教職工自覺自愿參加獻血報名,3.近五年內已獻過血的,可不作本輪獻血報名對象。又根據兩次獻血間隔不少于六個月的規定,有踴躍報名獻血者,幼兒園予以鼓勵,
2、獻血有了獻血證有什么用?
無償獻血證是無償獻血者和獻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時免費用血互助保證金和用血后報銷血液成本費的憑證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如下用血權利:無償獻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費用血的權利,1、無償獻血者用血返還一)獻血者本人自獻血之日起五年內臨床用血的,按照獻血量三倍免費用血。
二)獻血者本人自獻血之日起五年后臨床用血的,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三)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五年內臨床用血時,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四)獻血累計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終身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用血后從本人獻血量總量中核減,五)獻血者捐獻成分血,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按照捐獻成分血等量免費用成分血,如需用全血按四百毫升標準折算。
2、無償獻血者報銷返還無償獻血者本人臨床用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無償獻血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正式收費發票原件或復印件(需加蓋收費單位專用章)、配血單、每日清單等用血單據到獻血地或用血地血站報銷用血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臨床用血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提供其與無償獻血者關系的有效證件或者證明(戶口本或派出所、工作單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村委會等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