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南商丘的小龍卷風事故,經營者有責任嗎?如果有,多大責任?
經營方、組織方、政府,孩子家長都是有責任的,我經營過這種大型戶外充氣城堡,一般情況下,小朋友太小自己照顧不好自己的話,一般都準許家長陪同的。在我經營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固定,這種充氣城堡最怕風,固定不好很容易被風吹翻,地錨沙袋,其次在經營時時刻關注著上面的孩子,小朋友們在上面都非常活躍,很容易碰著,也很容易起爭執,所以要時刻注意突發事件。
再說一個真實事件,有一次一個小朋友上去玩,不到5分鐘聽到哭聲,小朋友父親馬上跑上去,將小朋友抱下來,問她說腿有點疼,隨之到醫院檢查發現小腿骨裂紋,為其檢查,固定石膏,又賠了孩子家長3000元,事了,像這種臨時大型集會都應該到政府備案的,這是組織方的事,政府同意臨時集會的話就應該派駐人員監管。經營方應該具體負責自己的游樂設備合格,安全,監管,
同樣這種游樂設備都是讓家長在旁邊看著自己的孩子的,家長麻痹大意也有原因。最主要還是風起的突然,出乎了大家的預料,我現在不干了,賠了十萬元,但是我不后悔。做生意不容易,誰也不想出事,都想平安掙錢,事已如此,我想經營者也應該負擔不起。首先我認為還是應該盡力救治傷者,并對受到驚嚇的孩子進行心理疏導,其次對于逝者家庭進行心理疏導,并做出經歷補償。
3、河南龍卷風卷走蹦蹦床傷人事件,蹦蹦床廠商老板應該負什么責任?
我個人看法蹦蹦床老板是否存在責任需要查看其經營的項目是否需要特定資質,其擺放蹦蹦床的地理位置是否屬于允許占道經營的地方以及其作為經營者有無盡到保障消費者的安全義務,結合現場的報道來看,案發的蹦蹦床之所以傷人系因為刮起龍卷風之后到時蹦蹦床被掀翻造成多人不同程度的受傷,那么很顯然本案當中經營者在經營蹦蹦床項目的過程中沒有盡到足夠的安全保障義務,雖然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龍卷風,但是也不能免除其經營者在保障義務方面的缺失責任,最終需要如何賠償,仍然需要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通過司法途徑由人民法院進行酌定確認經營者應當承擔的責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