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行政類、生產經營類和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四種類型。相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同樣有三個特點,長遠來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無論各方面都好于公益二類,這是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主體公益性質決定的,公益一類事業機構是事業單位的主體,除了少部分因為職能相近等原因進行必要的撤并整合外,其余基本不受分類改革影響,在事業單位中屬于風險最小、最穩定、可靠的一類。
1、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編制人員工資怎么供給?
自收自支事業編顧名思義就是單位自負盈虧,自行核定員工工資標準,從收益中拿出資金承擔在職在編人員的工資福利,財政概不撥款負擔。因此,自收自支事業編雖然名義上有一紙編制傍身,可以按事業標準享受相應的社保和待遇,實際上其收入與待遇效益直接掛鉤,與企業員工沒什么兩樣,由于涉及財政供養問題。類似的自收自支性質的事業編要想轉全額或差額編制,按慣例必須過編委會才能轉變財政供養方式,屬于典型的逆向流動,
這是自收自支事業編區別于全額和差額撥款編制最大的不同之處。鑒于自收自支事業編的特性,這種性質的標志一般只存在于自收自支性質的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和差額撥款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中,公益一類作為全額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工資待遇全部由財政負擔,一般不太可能有自收自支性質的編制存在,這是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主體公益性質決定的。
但是,在機構改革中,不排除因為單位撤并整合,存在部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或編制整合進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可能,那么這部分事業編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人員在轉隸時,肯定會有部分經營或收費職責轉到新單位,自籌收益負擔他們的工資待遇,如若不然,那么只能由財政核撥經費用以支付工資,總的來說就一句話,不管什么單位的自收自支事業編,其工資待遇肯定由單位自籌承擔,要么從經營收益中撥付,要么從收費資金中留成,原則上不會由財政負擔,除非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2、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公益一類和二類哪個發展前景好?
長遠來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無論各方面都好于公益二類,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指出主體職責是提供公益服務或行政輔助,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公共服務機構。公益一類事業有兩個明顯特點:一是全部由財政全額撥款供養;二是主要集中在科教文衛領域,像疾控中心、科技館、圖書館、博物館、公立小學和初中、鄉鎮衛生院等,都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公益一類事業機構是事業單位的主體,除了少部分因為職能相近等原因進行必要的撤并整合外,其余基本不受分類改革影響,在事業單位中屬于風險最小、最穩定、可靠的一類,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指可由市場配置資源,同時提供部分公益服務的公共服務機構。公益二類一般為差額撥款性質,財政提供部分撥款予以支持,其余由單位自營收費資金補足,
像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高校、公園、房產交易所、設計院等,基本上都是公益二類。公益二類受改革沖擊比較大,按照經濟效益情況區分,大致呈現三個方向:一、部分經濟效益較差,主要職責是公益服務的,剝離收費或經營職責,改公益一類;經濟效益一般,可以維持單位正常運轉的,保持現狀;經濟效益較好,主要職責是經營或收費的,剝離公益職責改企業,
3、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有車補嗎?
事業單位有車補,但絕大多數崗位都是實報實銷。行政單位,包括公務員和行政工勤都有車補,公務員公車改革早已到位,從2016年開始,各級公務員(包括基層公務員)均已發放車補,具體標準各地不一,但基本上相差不大。比如,有的地方規定,廳級干部車補上限為1690元,處級干部車補上限為1040元,科級以下干部車補上限為650元,并且,正廳、副廳,正處、副處以及正科、副科之間的車補也有所差距,
就連行政工勤也按科員標準來發放車補。另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參公人員車補標準和公務員標準是一樣的,而參公單位的工勤人員仍然是事業身份,是沒有車補的,事業單位車補也基本改革到位,很多地方,原來配備公車的崗位可參照公務員標準發放,其他崗位實報實銷,不論公益一類還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當前公車改革已基本到位,絕大多數地方采取的措施是實報實銷,也就是憑票據報銷,比如,你打車到其他單位送文件花了20塊錢,那么你就可以向單位報銷這20塊錢的打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