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取保候審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醉酒駕駛,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它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自2011年5月1日起醉駕被列入刑事犯罪行為,不管有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廣大司機一定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千萬不可有僥幸心理。
1、老公醉駕,沒有造成交通事故,目前已拘留7天,會被怎樣處理?
醉酒駕駛,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它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自2011年5月1日起醉駕被列入刑事犯罪行為,不管有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廣大司機一定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千萬不可有僥幸心理,為保障法律的正確、統一實施,依法懲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經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制定了《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從重處罰的情形如果醉酒駕駛過程中,有以下情形,則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你老公系初犯,未發生交通事故,接下來就是看在哪里駕駛,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則有可能從重處罰,如果是其他公路,則好一點,罰金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能否取保候審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如何量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至于最后刑多久的刑罰,緩刑還是實刑,我可以給你舉個案例,2019年3月21日21時許,被告人呂某駕駛車牌號為陜K*****“豐田霸道”越野車在定邊縣西正街由西向東行駛至引黃局門口處,被定邊縣公安局執勤民警依法當場查獲,經檢測,呂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65.15mg/100ml。原審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呂軍犯危險駕駛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采納,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呂軍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已繳納)。后呂某不服,進行上訴,稱其酒精含量低,未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又能主動繳納罰金,認罪悔罪態度好,請求二審改判對其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