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話每月收入7000左右算脫貧。問題來了,如果低保金算收入,一旦脫貧結束低保被取消,這些靠低保脫貧的不是又返貧了嗎,如果算收入,脫貧后一旦取消了低保,不是又返貧了嗎,對于低保貧困戶來低保和脫貧的關系太大了,一檔完全就脫貧了,即使是最低檔也超過了脫貧線的百分之五十。
1、每月收入多少錢,算脫貧?
個人的話每月收入7000左右算脫貧。如果是一個5人口的家庭,只有2個勞動力,那么一個月需要收入16000,有3個是需要支出的,所以,想要脫貧,那么2個勞動力的收入一定是要大于支出的,而且多出來的還要應急用,這樣的家庭,是非常的少的,勞動力少,負擔重,所以,農村的貧困人口多,就是這個原因,主要數農村的收入水平非常的低,主要是靠種地,外出務農來獲得收入,每天的收入都不夠一個家庭一天的支出。
2、在河北石家莊,收入多少算是中產?
石家莊除去開支應該人均五六千就已經算中產了,石家莊的收入水平總體來說還是比較低的,不能支撐目前的高房價,但是石家莊人收入多少才算是中產呢,有些收入高但是不算中產,有些人收入低但是過著中產的生活,中產階層家庭的收入除了維持正常開支外,還應有閑錢支配,不能享受奢侈品,生活可以舒適,但不能豪華。中產階級應該界定標準改為減去日常開支之后,由剩下的部分來界定,日常開支包括貸款,家庭日常支持,教育支出,醫療支出等等,在石家莊如果一年能剩下四五萬就可以算中產生活了,有存款,有房有車,受過高等教育,有比較高的社會地位,有節假日旅游,有生活品質,穿衣有品位,有精神追求,這樣才算是真正的中產階級,
3、低保金和殘疾補助金算在脫貧范圍之內嗎?
我是一個鄉鎮民政干部,也一直參與扶貧工作,我來為大家解釋一下這個問題。在脫貧攻堅中,低保金和殘疾人補貼算不算收入呢?另外,我再加一個問題,應不應該算收入呢?說實話,前一個也就是算不算的問題,只要參與過幫扶的干部都知道,按政策執行就是了,后一個應不應該的問題就有了爭議,爭議的核心就是:如果算收入,脫貧后一旦取消了低保,不是又返貧了嗎?下面我分別說明一下:一、低保金算不算收入,算這個問題很好解決。
按照政策規定,貧困戶的收入包括:務工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四種,轉移性收入主要是指離退休費、價格補貼和其他。價格補貼其中就包括低保金在內的所謂“社會福利救濟金”,所以說,在脫貧攻堅中將低保金算成收入是有政策根據的。我們當地算,二、低保金應不應該算收入,應該這個問題其實才是核心。包括許多親自參與幫扶的干部都心存疑慮,
我們當地去年貧困線標準是年收入低于3600元,低保金的三個檔次分別為每月360、270、180元。對于低保貧困戶來說,低保和脫貧的關系太大了,一檔完全就脫貧了,即使是最低檔也超過了脫貧線的百分之五十,那么,問題來了,如果低保金算收入,一旦脫貧結束低保被取消,這些靠低保脫貧的不是又返貧了嗎?作為一個鄉鎮民政辦主任,我告訴大家,這根本就不是個問題。
以我們當地2020的標準為例:貧困線是4000元,低保線是4210元,什么意思呢?民政部門把年收入低于4210元就納入了低保戶,而民政部門在計算收入的時候肯定不會算低保金。也就是說,主要依賴低保金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不會因為低保金而被取消低保,這其實就是脫貧攻堅中的“民政兜底”,低保金算與不算收入,應不應該算收入,這些都是頂層設計的政策規定,頂層設計怎么會自相矛盾呢?大家是不是多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