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原發證機關出具的出生病歷和“出生醫療證明”存根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持父母身份證、戶口登記機關戶口本證明、現居委或村委會/12345677,大家都知道出生證明很重要,新生兒辦公室出生證明所需材料包括:1,I.出生證明正在補辦手續出生證明,應提交書面申請,寫明孩子信息出生、父母信息、丟失原因等。
大家都知道出生 證明很重要。如果出生 證明不小心丟了,會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如果這時候家長不小心放了,很多人會問出生 證明有什么手續,需要注意什么?我給你簡單介紹一下。I. 出生 證明正在補辦手續出生 證明,應提交書面申請,寫明孩子信息出生、父母信息、丟失原因等。提交原發證機關出具的出生病歷和“出生醫療證明”存根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持父母身份證、戶口登記機關戶口本證明、現居委或村委會/12345677。申請人必須是孩子的母親。如果母親不能到場,必須持有母親出具的委托書。薩、讓、龍鳳、紅崗區在市衛生局婦幼科補辦,大同區在區婦幼保健站辦理,四縣在當地婦幼保健院辦理。申請人最好提前打電話確定所需材料是否齊全。
新生兒辦公室出生 證明所需材料包括:1。新生兒父母結婚證、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2.病歷首頁和分娩記錄加蓋公章;3.加蓋出生medicine證明專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記卡”。不同的醫院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咨詢當地的醫院。如果出生 證明不慎丟失,也可以按照規定要求補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戶口登記。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軍人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本條例適用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戶籍登記,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七條-0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被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電話為-0。棄嬰由收養人或托育機構向戶口登記機關出生申報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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