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安全事故責任追究,事故單位對事故負有法律責任的責任,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吊銷其相關證照;對事故單位責任事故相關責任人員依法暫停或者吊銷其安全生產相關職業資格和崗位證書;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處罰或者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法律依據:錯案第六條責任終身追究措施(試行)-1追究應當堅持以下原則:(一)實事求是,有錯必究;(2)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原理;(三)依法審查,按程序確認的原則;(4)責任自負與懲罰原則;(5)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法律解析:安全事故責任 追究,事故單位對事故負有法律責任的責任,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吊銷其相關證照;對事故單位責任事故相關責任人員依法暫停或者吊銷其安全生產相關職業資格和崗位證書;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處罰或者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提供虛假證明的中介機構,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暫扣或者吊銷;構成犯罪的,依照法律追究criminal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六條實行-1追究的制度,根據本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0/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和。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錯案 責任 追究辦法法律解析:各省區市要完善崗位退出補充機制,實現崗位準入退出常態化、制度化;要綜合考慮不同地區、不同層次、不同業務的特點,構建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新型辦案隊伍,解放司法生產力;要加快內部機構改革,在專業化建設的基礎上,堅持扁平化管理的導向。法律依據:錯案第六條責任終身追究措施(試行)-1追究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有錯必究;(2)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原理;(三)依法審查,按程序確認的原則;(4) 責任自負與懲罰原則;(5)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