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應當包含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單位;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為什么是最高學歷,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內容,特此證明,模板如下:單位Work證明Z證明A同志是我公司員工,在此單位工作多年。
模板如下:單位Work證明Z證明A同志是我公司員工,在此單位工作多年。為什么是最高學歷?這位同志目前和我在一起/10。特此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應當包含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單位;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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