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東莞的鎮政府工作當合同制聘員上了差不多一個月班沒有簽臨時工沒有2,聘用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根據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聘用合同由聘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聘用合同必須具備下列條款:(一)聘用合同期限;(二)崗位及其職責要求;(三)崗位紀律;(四)崗位工作條件;(五)工資待遇;(六)聘用合同變更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等條款。聘用...
更新時間:2022-11-25標簽: 東莞聘員聘用合同東莞聘用聘用合同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