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應在何地繳稅《印花稅法》(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2022年7月22日在互動交流-在線訪談板塊發布《印花稅法相關熱點問題解讀》對問題“大連的企業,在上海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應該在哪里交印花稅?”解答如下,根據《印花稅法》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為單...
更新時間:2022-10-28標簽: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國家國家稅務總局稅務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