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什么【法律分析】我國《憲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劃分三級行政地位的主要依據是少數民族聚居區人口的多少、區域面積的大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
更新時間:2022-10-22標簽: 民族自治民族民族自治自治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