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一戶一宅),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1、農村批準面積?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一戶一宅),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一宅”的面積按農村確權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為準,具體...
更新時間:2022-08-27標簽: 批準池州面積宅基地農村池州宅基地批準面積是多少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