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賣瓜男)并非這個超市的老板,是打工的,專門給超市上貨,偶爾幫助超市賣西瓜(或其他商品),這個賣瓜男實在是太冤啊,因老倆口吃了這家超市的西瓜,說鬧肚子,非要賣瓜男賠償1萬元,作為一個打工仔賠得起一萬元嗎。老倆口聲稱吃了這家超市的西瓜鬧肚子,就找到這家超市里的這個賣瓜男,要他賠償1萬元,一開始賣瓜男承認賠30元,可是老倆口怎么也不干,無奈,男子又承認賠償300元,可老夫老妻還是不干,非要1萬不可,如果不給他們1萬元,就天天來超市,要罵49天,出事那天據說是老夫妻謾罵那個男子的第5天,本來那天罵過了一次,...
更新時間:2022-08-24標簽: 秦皇島超市殺人事件秦皇島的超市有多少家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