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時公租房怎么處理由于公租房是未能取得產權的房產,因此,離婚分割時,并不能判決房子歸誰,只能判決由誰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權,但最重要的是雙方能協商解決。這大體涉及兩種情形:一、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如何分割?離婚公租房分割時,雙方可以協商,就公租房由誰繼續居住達成協議。在達成協議時,可以簽訂一份公租房分割協議書,確定由哪方居住。居住年限是多少,并對另一方如何補償。二、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離婚時;當事人對公房的使用、承租問題發生爭議的,可以請求*予以處理。紀律師:處理離婚時的公房承租權時,應當具體情況具體...
更新時間:2023-12-04標簽: 上海上海市高院關于上海市高院關于公租房矛盾的解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