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產假規定2022法律主觀:《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薄渡虾J信毠趧颖Wo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的,根據《上海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滿二十四周歲的初育為晚育”,“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男方給予假期三天。此外,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二十一條還規定:“女職工享受前規定的產假、哺乳假候立即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其相應的工作崗位...
更新時間:2023-07-06標簽: 上海上海市海市女教師上海市女教師產假最新規定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