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繼續教育已學學分是什么意思財政部剛頒布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從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第四章是“學分管理”。第十七條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規定提到繼續教育可以采取多種形式,規定了不同形式下如何折算學分。比如:十九條之(二)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24學分;(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
更新時間:2023-06-04標簽: 上海上海市繼續繼續教育上海市繼續教育折算學分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