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殘保金繳納規定法律分析:殘疾人就業未達到國家和本市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核定后,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保障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計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繳納額=(1.5%-殘疾職工比例)×征繳基數,征繳基數是指用人單位上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之和。法律依據:《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第七條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
更新時間:2023-06-01標簽: 上海上海市2017保金上海市2017殘保金征期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