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法律主觀: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以下是關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相關問題。1、城鄉居民參保對象和...
更新時間:2023-05-22標簽: 上海上海市城鄉選擇上海市城鄉居保選擇題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