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調取執法錄像查證是否應當備份復制可以備份復制。執法人員在向證人調查收集證據時,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或復制。司法行政人員調查取證,必須遵循合法、客觀、全面、及時的原則,證據必須經過查證核實。執法人員調查收集證據時不得少于二人。除特殊情況需要外,執法人員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執法人員只能在其職權范圍內進行調查取證。調查取證時應制作調查筆錄,筆錄經被調查人核對無誤后,由調查人和被調查人簽名或蓋章,被調查人拒絕簽名或蓋章的,由調查人在調查筆錄上注明情況。2,行政執法調查取證工作規則是什...
更新時間:2023-05-22標簽: 上海上海市上海市司法局海市上海市司法局執法取證制度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