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第一條(目的依據)為了維護公共場所治安秩序,保障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的公眾活動、集散的公共場所,包括:(一)文化、娛樂、體育、游覽場所;(二)飲食、服務場所;(三)集市、交易等場所;(四)陸運、水運、空運旅客集散場所;(五)大型公眾性臨時活動場所;(六)其他應當實施治安管理的公共場所。旅館業和舊貨業的治安管理,適用有關行業的治安管理規定。第三...
更新時間:2023-05-22標簽: 上海上海市治安治安管理上海市治安管理許可證辦理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