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第一條(目的)為了加強本市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上海市行政執法證》(以下簡稱《執法證》)的申領、發放、使用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執法證》的含義)本辦法所稱的《執法證》,是指以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名義頒發,表明行政執法人員具有實施行政執法活動資格的證件。第四條(《執法證》的內容)《執法證》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持有人員姓名;(二)執法機構名稱;(三)執法種類及執法...
更新時間:2023-05-21標簽: 上海上海市執法執法人員上海市執法人員管理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