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小孩入戶廣州公民收養小孩入戶(一)審批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申請收養小孩入戶。(二)需審核證明材料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2、收養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縣以上民政部門發給的《收養證》原件、復印件;4、被收養人的《戶口簿》。(三)辦理步驟1、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在20個工作日內,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2、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接到...
更新時間:2023-06-20標簽: 廣州廣州市收養入戶廣州市收養入戶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