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Economy補償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向勞動者支付2個月工資。1、辭退員工補償標準Economy補償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員工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員工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八條,用人單...
更新時間:2023-06-10標簽: 補償須付賠償金辭退勞動者辭退補償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