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停職反省規定你好!是不是啊如果對你有幫助,望采納。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38條: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已經被立案調查,不宜繼續履行職責的,任免機關可以決定暫停其履行職務。被調查的公務員在違法違紀案件立案調查期間,不得交流、出境、辭去公職或者辦理退休手續。讓人家給停職啦犯錯誤了嗎2,律師你好我想問一下停職反省最多是多長時間這期間有工資嗎這個沒有具體時間規定,應該支付基本工資。很明確的告訴你,在公務員法的規定中并沒有停職反省這樣的處罰措施,只有停職,沒有停職反省一說。停職無明確期限。有工資...
更新時間:2023-08-09標簽: 停職停職反省國家國家公務員停職反省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