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國際民事訴訟管轄的基本分類民事訴訟管轄一般分為:屬地管轄與屬人管轄兩大類;屬地管轄又可分為:標的物的屬地及合同約定地的管轄;屬人管轄又可分為:戶口所在地及常駐地的管轄。2,屬地管轄原則屬地管轄原則是指采取確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等的司法管轄權的原則。屬地管轄原則的適用標準主要有三種:(1)被告所在地標準;(2)訴訟標的或財產(chǎn)所在地標準尺銷;(3)法律事實發(fā)生地標準。一、民事案件屬地管轄原則:在起訴的時候,案件根據(jù)地域確定是否有管轄權就叫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稱“區(qū)域管轄”、“土地管轄”。同級人民法...
更新時間:2023-09-01標簽: 屬地管轄簡述國際屬地管轄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