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本市企業季節性津貼標準的通知高溫第一條企業每年安排職工在高溫的天氣露天工作,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職工支付工資,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調整本市夏季津貼標準的通知高溫津貼標準。1、上海高溫費標準法律分析:1。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每月200元為標準。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當結合實際情況,通過工資集體協...
更新時間:2023-09-09標簽: 津貼高溫上海第一條季節性上海高溫費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