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有哪些《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二)以有毒有害動植物為原料的食品;(三)以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制作的食品;(四)市人民政府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禁止使用前款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作為原料,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懂法才能違法2,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章總則...
更新時間:2023-06-09標簽: 上海市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根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有哪些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