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東新區教育局我想問問小孩在學校里發生意外學校該承擔高法《人身損害解釋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2,上海中小學生意外傷害數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有逐年加重的趨勢,已日益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據我國有關統計數據...
更新時間:2023-07-28標簽: 上海上海市學校傷害上海市學校傷害事故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