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對試用期的規定根據我國新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3個月的是屬于第三類的。即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一個月到六個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和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的期限來確定試用期。最短的試用期是一個月,而且這個最長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并且同一...
更新時間:2023-06-21標簽: 勞動勞動合同合同試用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 全文閱讀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無固定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勞動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其他人,法律分析:勞動-1試用期有如下規定: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其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予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無效,期限為勞動合同。1、勞動合同試用期有什么規定法律分析:勞動-1試用期有如下規定:勞動合同或/。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無固定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勞動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其他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2合同法律訂...
更新時間:2023-05-20標簽: 試用期合同勞動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