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畢業于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后就讀于日本東京明治大學高等專科部,1926年畢業,1928年至1936年任南京國民政府法制局二處處長、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立法院民法起草委員會編纂,1937年至1948年任湖南、四川省政府委員,民政廳廳長,國民黨內政部副部長,國民黨中央候補委員。1、胡長清的早年經歷1923年畢業于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后就讀于日本東京明治大學高等專科部,1926年畢業。1927年起任朝陽大學、中央大學、中央政治學校、燕京大學、華西大學教授,講授民法、刑法,1928年至193...
更新時間:2023-07-20標簽: 專才胡長清首位女性法律胡長清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