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我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其頒布的實施標志著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進入法制建設的新階段,該法于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1984年,3頒布,bānbù是指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依法公布法律、法規、行政措施及其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例:頒布法令,頒布獎懲條例4頒布:(1)發布(命令、指示、政策等。1、區別一下在通知中常用的四個詞語印發發布頒布頒發1發行,指蓋章或印刷發行后發行。拼音:yìnfā2發布:通過報紙、書刊、公開演講等形式的文字和言論,向公眾...
更新時間:2023-05-05標簽: 頒布自治法1981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頒布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