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解釋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刑法第十一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占罪中“數額較大”和“數額特別巨大”的起算點,以此為準,刑法修正案還將對受賄罪的量刑進行規范,受賄罪的量刑標準將不再以5000元、5萬元、10萬元三個數字為基準。1、受賄罪司法解釋的法定量刑標準現行刑法中,受賄罪量刑標準參照貪污罪分為四個標準:受賄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受賄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
更新時間:2023-04-10標簽: 受賄罪量刑放寬司法規范受賄罪司法解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