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學校保護法第21條2,想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具體內1,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學校保護法第21條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2,想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具體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利害關系人應當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申報。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報...
更新時間:2023-03-13標簽: 二十一條內容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學校保護法第21條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