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難以直接歸入《合同法》的有名合同之中,但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應作為委托合同處理。《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設工程合同》中是沒有監理合同的,其第二百七十六條中規定,“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監理合同可以視作委托合同,但不同于一般的委托合同,監理人不單只是發包人的代理人,而具有較大的獨立性。監理的職責是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代替建設單位監督工程施工質量及安全等方面。它沒有實際的建設內容。而建設的關鍵是承建...
更新時間:2023-04-24標簽: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監理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