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召開前及時通知全體股東或其他與會人員;2.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3.出席會議的股東應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4.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明確會議主題:也就是說,主辦方必須明確本次會議的“目的”開會,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公司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全體股東同意的除外。{0}1、公司開會會議流程1。會議召開前及時通知全體股東或其他與會人員;2.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更新時間:2023-03-17標簽: 公司開會開會事項股東會議公司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