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產房繼承最新政策根據最新的《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的規定,詳細如下。第二條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戶籍遷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請過戶。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只能由一人申請過戶,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有兩人以上(含兩人)的,應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申請過戶。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四)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
更新時間:2023-01-29標簽: 1996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1996天津天津市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