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暑降溫費標準對于所有在崗工作的職工,按本市規定的標準,可以一次性發放。注意: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或各類證券代替。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35元/天。法律依據:《關于實行高溫津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二、工作地點不固定以及機動作業的勞動者,在處于高溫天氣期間的任一工作地點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計發高溫津貼。三、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后發放。用人單位無法準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
更新時間:2023-01-15標簽: 天津市2020防暑降溫費天津天津市2020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