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公司法Judicial解釋2第一條第一款規定,/-0第一百八十二條所稱“持有公司全體股東百分之十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是指“單獨或者”因此,有權起訴解散公司的原告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起訴解散公司的原告第二,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原告,單獨或者合計,根據其對公司的出資額或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公司全部表決權10%以上的表決權比例,另外,根據一人公司股東的性質,可以分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1、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條法律解析:公司法Judicial解釋2第一條第一款規定,/...
更新時間:2023-06-08標簽: 公司法解析起訴解散符合公司法解釋一 全文閱讀法律解析:“公司法Judicial解釋2”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所稱“持有公司全體股東百分之十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是指“個人或者因此,有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原告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原告第二,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原告,單獨或者集體,根據出資額或者持有公司股份的多少,享有公司表決權總數10%以上的表決權。1、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條法律解析:“公司法Judicial解釋2”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所稱“持有公司全體股東百分之十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是指“個人...
更新時間:2023-03-16標簽: 公司法解釋一公司法解析解散訴訟提起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