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需要交維修基金嗎法律分析:安置房不需要交維修基金。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人共同籌集,所有權歸交納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按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不需要繳納維修基金。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
更新時間:2022-12-21標簽: 上海市動遷安置房維修基金上海上海市動遷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