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多層商品步梯房加裝,不協商一致,是侵權行為,因所加電梯既不是步梯房的基礎設施、也不是步梯房的共有附屬設施,更不是不愿加梯人購房時的標的物。觀點很簡單、因為既有步梯房是原始的、各自自愿確立的合法物(業)權,所加電梯不是既有物權的物業管理范疇,加梯是一種待定物權設立的行為(疑存合法性),他與不愿加梯人沒有絲毫物業上管理的關鍵性,只是加梯人購來的使用設備,所以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管理原則表決他人同意、寄存在既有的他人合法物權之上。1、加裝電梯一棟樓有3戶人不同意安裝,怎么辦?自己換房子!憑什么人家一定要...
更新時間:2022-07-18標簽: 電梯加裝住宅樓清遠同意清遠加裝電梯需要多少人同意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