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Law第四條General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或者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法律分析:護照可以異地辦理,外事護照由外交部簽發,:外人處理at上海護照。1、上海護照在外地能辦嗎法律分析:護照可以異地辦理。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居民應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常住居民登記表)、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能證明監護關系的證件原件...
更新時間:2023-03-14標簽: 上海護照護照law第四條異地辦理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