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止水污染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宜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河流、水庫、渠道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第三條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水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二)制定本市不污染防治規劃;(三)監督檢查本市各單位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執行情況;(四)根據水環境保護的需要,制...
更新時間:2022-12-15標簽: 天津市污染防治檢查天津天津市污染 全文閱讀